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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远渔冷999谜案!

来源:财新网 发布时间:2021-01-04 最后更新:2021-01-04 1178已阅读

摘要轰动一时的“福远渔冷999”国际远洋案件致使船上的20名船员被厄瓜多尔法庭以“破坏野生动植物种罪”判处一至四年监禁。案件的真相到底是什么呢?

2017年8月13日,因被发现涉嫌非法占有及运输6223头鲨鱼,中国远洋渔船“福远渔冷999”在厄瓜多尔加拉帕戈斯海洋保护区内被扣押,船上的20名船员被该国法庭以“破坏野生动植物种罪”判处一至四年监禁。

当时此案一个最大的悬念是,“福远渔冷999”只是一艘远洋冷藏运输船,船上6223头鳍部已经全部割去的鲨鱼,其中包括600头名列CITES附录二(《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Ⅱ》,即二级保护动物)的双髻鲨,究竟被谁捕杀?

根据财新网记者对已经释放回国的“福远渔冷999”船员采访揭开了这一案件背后的隐情,“船上的鲨鱼都是宏龙公司自己捕的,所谓的台湾渔船是瞎编的。”在厄瓜多尔一座海岛监狱里服刑一年之后,他和其他15名船员于2018816日刑满释放,得以回国。

“鲨鱼来自宏龙捕鱼船”“福远渔冷999”为福州宏龙所有,是一艘运输冷藏船而非捕鱼船。

财新网记者在查阅了建立全球首个航运数据平台的以色列数据公司Windward提供的分析报告称,“福远渔冷999”自2017年7月7日离开福州码头到8月13日在加拉帕戈斯海洋保护区被截获期间,仅在8月5—7日进行了较长时间停留,期间“福远渔冷999”与四艘捕鱼船“福远渔7861、7862、7865、7866”分别发生了长达8-15小时的接触。Windard高级分析师Yoav Gannot认为,“这是‘福远渔冷999’仅有的获取大量渔获的机会。”

上述四艘中国籍远洋捕捞船与“福远渔冷999”关系密切。其中“福远渔7865”和“福远渔7866”与“福远渔冷999”同属于福州宏龙;“福远渔7861”、“福远渔7862”属于福州宏龙的关联公司、中国第二大远洋捕捞企业、纳斯达克上市公司中国平潭海洋企业股份有限公司(NASDAQ:PME,下称平潭海洋)。

福州宏龙和平潭海洋都由福建平潭卓氏家族控制,两家公司在福州拥有同样的办公地址。根据平潭海洋2017年3月发布的2016年年报,福州宏龙的大股东是平潭海洋大股东、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卓新荣的配偶。福州宏龙2016年五六月间发生工商变更,卓新荣的妻子将股份转给以卓龙杰为大股东的福建亿海投资有限公司,卓龙杰同时也是平潭海洋的董事,他是卓新荣的四弟,卓新荣2010年10月迁居香港前原名卓龙雄。

201794日财新记者采访了平潭海洋董事长卓新荣,他坚称,鲨鱼来源是两条台湾渔船,“福远渔冷999”的船长和台湾渔船船长是十几二十年的老交情,“船长见到老朋友的渔获满载了,而自己船上有空位,就帮着载一下”。

卓新荣强调,福州宏龙是自己弟弟的公司,两人已经分家,自己对此次“福远渔冷999”被扣事件并不了解。对于其公司旗下渔船“福远渔7861”、“福远渔7862”是否曾与“福远渔冷999”相会及传递了什么物品,他拒绝回应。

农业部渔政局则在2017年曾对财新记者回应称,“福远渔7861、7862、7865、7866”均为农业部批准、在太平洋公海从事金枪鱼延绳钓生产,已在美洲间热带金枪鱼委员会(IATTC)和中西部太平洋渔业委员会(WCPFC)注册,“据我们调查并根据‘福远渔冷999’所属公司提供的有关单证,显示‘福远渔冷999’运输船于8月5—7日期间向‘福远渔7861、7862、7865、7866’转运了物资,但没有证据表明从上述四艘渔船转载了渔获”。

然而,根据“福远渔冷999”船员黄志强的说法,他们就是从福州宏龙的船上转载的鲨鱼。“大概2017年7月7号从福州出发,刚好开了一个月,我们开始在公海里从宏龙的船上转载鲨鱼。”他表示,根本不存在什么台湾渔船,除了宏龙的渔船,他们也未与其他渔船接触,“一开始公司老板的意思是让我们的船直接去秘鲁装鱿鱼,结果半路上跟我们说,他们的鲨鱼船满了,让我们先去装鲨鱼。”

“宏龙和平潭远洋就是一家,负责人是亲兄弟。”黄志强补充说。

黄志强还称,他也不清楚被割下的鱼鳍在哪里。“我们只负责把鱼运回来,其他的都不管,宏龙的捕鱼船已经把鱼整片整片冷冻好了,外头套着白色或黄色的塑料袋,袋子上写着鱼的种类,船卸完鱼马上就走了,接着去捕捞。”

该船员家属向财新记者表示,公司之所以不承认鲨鱼来源,因为捕鱼船所在海域按规定是不允许钓鲨鱼的,只能钓金枪鱼,“如果承认了是自己公司钓的鲨鱼,肯定会被农业部处罚,这个项目就停了,所以把责任全推到船长头上,说是船长自己找台湾渔船转载的,老板什么都不知道。”

厄瓜多尔圣克里斯托瓦尔法庭调查显示,“福远渔冷999”船员对于其船上鲨鱼来源的说法其实是有变化的:渔船被拦截时,船长说渔获来自于中国渔船,后来又改口称是台湾渔船,多位被告的供述中称渔船挂有台湾旗,转运单也显示是来自台湾渔船。厄瓜多尔法院最终认为,鲨鱼转运单据的真实性无法判定,鲨鱼转运自两艘台湾渔船的说法也缺少证据——并非中国农业部所称厄瓜多尔已经认定船上转载渔获来自两艘台湾渔船。不过厄瓜多尔法院仅就“福远渔冷999”非法运输鲨鱼进行定罪量刑,并未再追查这些鲨鱼究竟来自哪里。

庭审前后

据黄志强回忆,在鲨鱼转运完成后,“福远渔冷999”继续向秘鲁方向行驶,途中遇到了大风,船只被迫改变路线从厄瓜多尔穿过。“是为了避风浪才会穿过加拉帕戈斯保护区,”他回忆说,当时船员们听到有广播里传出的声音,但是因为听不懂,就没有理会。随后,他听到头顶传来了直升机的轰鸣和几声枪响,船后面还冒出了一艘快艇,才意识到事态严重。

“我们都是打鱼出身的,听不懂英语,之前航行都是在公海,没遇到过这个事情。”黄志强说,航行前的培训只涉及操作方面的事情,并没有培训过英文。

根据厄瓜多尔环境部规定,大型船只或运输危险货物的船只均不能驶入加拉帕戈斯保护区。据当地媒体报道,当天,其海岸警卫队的巡逻艇通过无线电向“福远渔冷999”发去西班牙语和英语的询问和警告,但对方没有回复,而是继续航行。随后,一架厄瓜多尔海军直升机、一艘海岸警卫队快艇和加拉帕戈斯国家公园巡逻队员们被派遣进行拦截。

“他们靠近来检查,发现有鲨鱼,以为鲨鱼是在厄瓜多尔的保护区捕的,那里禁止捕鲨鱼。”当时的黄志强不会想到,这次抓捕在国际上引起了轩然大波。厄瓜多尔当地的海洋生态学家认为,“这是加拉帕戈斯历史上最大规模的鲨鱼捕捞。”厄瓜多尔环境部部长在2017年8月15日对事件发表声明,“虽然不一定所有的鲨鱼都是在海洋保护区捕获的,但其中包含不少幼鲨,很有可能是在海洋保护区内捕得。”根据厄瓜多尔的法律,破坏动植物种造成犯罪的,最高可判三年监禁。

黄志强回忆,在当地时间8月13日下午,船只就被扣押,“一群人穿着制服,荷枪实弹的走上船来,把我们控制住,然后可能是当晚,也可能是第二天,我们就被带上了法庭。”此次开庭并没有通知中国政府,由于语言不通,船员们完全无法与在场的厄瓜多尔人进行有效沟通,现场只有一位厄瓜多尔政府找的当地翻译,是一位曾在北京留学过的厄瓜多尔人。“他根本不会讲中文,只会说‘是’,‘好’。”黄志强表示,直到庭审结束,他都不清楚发生了什么。

直到8月25日的第二次开庭,宏龙公司的人和中国大使馆人士才参与进来,宏龙公司聘请了一位厄瓜多尔当地的律师为他们辩护,当地政府也找了一位在厄瓜多尔定居的中国女性作为翻译,“这次庭审比较正式,一开始厄瓜多尔人说,我们的船是捕鱼船,后来也知道了我们的船只是运输船。但是为什么经过他们保护区的事情却解释不清,我们当时把气象图都打出来拿上了,但是没有用,他们没采信,说经过他们保护区就有罪。”黄志强说。

8月25-27日,厄瓜多尔圣克里斯托瓦尔法庭对渔船上的20名中国船员举行了三天庭审,8月27日下午裁定,20名船员犯有“破坏野生动植物种罪”,对船长加重刑罚判处四年刑期,渔船的其他三名负责人被判处三年监禁,其余的船员则将入狱服刑一年。随后,船员们被从位于保护区内的看守所,送到位于另一座岛上的监狱,正式开始服刑。

黄志强称,船员们并没有放弃尽快回家的努力,但是现实却一再令他们失望。一审过后,船员们继续上诉,“但是三个月以后的二审只是让我们签字,没有上法庭。我们那时候已经被关在监狱里了,中国大使馆的人一开始信誓旦旦说我们可以马上回国了,后来又说不能干涉他国内政,没有办法。二审过后,除了船长少判了一年,刑期从四年减少到三年,其他都没变。”

受访船员家属也向财新记者表示,并没有人联系船员家属参与庭审,“政府和宏龙的人有安慰我们,说百分之百不会让船员坐牢,哪怕坐牢也会让别人去替,都是骗人的,安慰人的。”他还表示,宏龙公司的人还以“保证把船员救出来”为由,让船员家属不要和记者接触。

“听说一开始厄瓜多尔还向我们公司提出了高达360亿美元的罚金,给钱就把人和船都放了。其中船是600万美元,人总共也是600万美元,其中船长、大副、二副他们四个人就要赔将近400万,剩下十六个人才200万美元。鲨鱼一头就花500万美金,按这个计算共计360亿美元。”黄志强说,“这就是敲诈。”

牢狱之灾

由于宏龙公司并没有为船员们缴纳天文数字的罚金,因此直到2018年8月16日,黄志强等16名船员才刑满被释放回国,而船长、大副、二副、三副四人仍在厄瓜多尔服刑,两年后才能被释放。

黄志强表示,令他哭笑不得的是,关押他们的监狱是中国政府出钱援建的,“我们进去的时候,包括劳改犯和工作人员才180个人,等我被放出来的时候里面有一千三四百人了。”

公海的渔业资源属于全人类,各国都可在公海从事捕鱼活动,但为了防止过度捕捞的“公地悲剧”,各国合作设计了一系列制度约束。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制度文件有两个:一是1982年12月10日通过的《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二是联合国跨界与高度洄游鱼类会议1995年8月8日通过的《执行1982年12月10日〈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有关养护和管理跨界鱼类种群和高度洄游鱼类种群的规定的协定》(下称《执行协定》)。

《执行协定》标志着公海捕鱼自由时代的结束,它规定了公海渔业资源的养护与管理等一系列具有法律效力的规范,比如公海上的执法问题、执法的国际合作、对严重违法渔船的处罚、船旗国的守法和执法等。《执行协定》第17条规定,如果一个国家想要派船只在某一区域渔业组织的辖区内(公海海域)从事捕捞活动,首先应加入该组织或安排,遵守其养护和管理措施,方可作业。中国于1996年11月签署了该协定。

一旦认定船只从事IUU非法捕捞,渔业保护组织会对其严厉惩罚。比如,自2017年4月23日起生效的《SPRFMO公约区域IUU船舶名录养护与管理措施》规定,被列入IUU名单的船只将被取消受SPRFMO管辖的任何渔业资源的捕捞授权;将失去其他渔船的协助,包括转载和补给;也将被取消在港口卸载、转载、加油、补给或从事其他商业贸易的授权。有的区域渔业管理组织如WCPFC曾实行“连坐”制度,即某一船东拥有IUU船舶,则该船东控制的其他渔船也会被列入IUU船舶名单,甚至会累及船旗国的其他船只。

据《财新周刊》的报道“鲨鱼到了最危险的时候”此前披露,“福远渔冷999”的转运活动同时违反了两大区域渔业保护组织的相关规定:首先,它未在美洲间热带金枪鱼委员会(IATTC)登记注册,却在IATTC的辖区内从事金枪鱼和鲨鱼的转运活动;其次,按照它所注册的南太平洋区域性渔业管理组织(SPRFMO)的规定,它只能从事竹荚鱼、鱿鱼等中上层鱼类和胸棘鲷等底层鱼类的运输活动,但它转运的却是金枪鱼和鲨鱼等鱼类。

农业部一份关于远洋渔业违法违规问题的通报也显示,“福远渔冷999”在西南大西洋和东南太平洋公海从事鱿鱼运输作业是经农业部批准的,但该船在上述批准海域以外的东太平洋公海从事非法转载活动,且转载了未经许可的金枪鱼和鲨鱼等品种,包括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附录Ⅱ的锤头鲨。同时,该船未事先通报进入厄瓜多尔加拉帕戈斯海洋保护区被厄方抓扣,并被厄法院判决,在国内外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农业部决定暂停该公司远洋渔业企业资格和全部78艘渔船远洋渔业项目,责令该公司停产整顿,将涉事渔船船长列入远洋渔业从业人员“黑名单”。

据黄志强介绍,在异国他乡坐牢的日子是无聊的,与世隔绝又无所事事。“没有打骂,也没有劳动,每天都在监狱里关着,四个人一个房间,一个房间只有上下铺,中间一条狭窄的走廊和一个厕所,外面有人看守,有时候也会放我们出来在院子里逛逛。每天很无聊,除了吃饭就是睡觉。”

黄志强表示,拘留所和监狱的条件都非常差,尤其是当地的缺水问题十分严重。“一旦停水,马桶都冲不了,牢房就变得恶臭扑鼻,人根本待不下去。另外那里的淡水本身水质不好,很臭,洗澡的时候水放出来至少臭半小时。我们吃的水都是水车送过来的。”

另外,当地的伙食也令人难以下咽。“我们被允许从船上拿米,用警察个人煮饭的炉灶做饭,那边的米我们根本吃不了,像米糠一样,吃进去根本吞不下去,像会堵在喉咙里。”黄志强说,船员们的吃饭问题由宏龙公司负责解决,每月提供专门的伙食费,“但是伙食费最后只有三分之一能最终吃到我们肚子里,帮我们买菜的当地人捞走一部分钱,警察也会吃我们的食物,煮饭的老汉都会偷着吃一些,毕竟他们饭菜的味道比我们的差多了。”

更令黄志强难以接受的,是他在刚被拘留时,有一次回船上拿自己的生活用品,却发现自己所有值钱的财物都不见了。“我们的船员宿舍被人撬进去过,包括饼干、啤酒和烟都没有了,哪怕我们穿过的皮鞋,和稍微好看点的衣服都不见了,我们也不知道谁拿的。”

在刑满释放回国后,黄志强等船员曾找宏龙公司想要一些补偿,“我们去找老板,说我们衣服什么的都没了,但老板说,人都回来了还管什么衣服。”他表示,其实他跟公司并没有签订正式的合同,人回来了也相当于劳动合同已经解除,公司也不会再给他们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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