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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男子因抓野生青蛙,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检察院已提起公诉!

来源:顺德街坊,顺德检察院 发布时间:2020-05-05 最后更新:2020-05-05 706已阅读

摘要不少人爱吃青蛙!但是,一些野生青蛙千万不能随意捕捉!广东省就有两人在基围抓青蛙,被检察院提起公诉还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据悉在今年3月6日,郑某和梁某携带自制电网兜和长杆工具到广东省佛山市顺德陈村某堤围捕捉蛙类和鱼类,两人被抓获时,现场查获活体蛙类27只和鱼类近4公斤。

后经相关部门鉴定,两人捕捉了22只沼蛙,广东俗称“青蛤”,以及4只黑斑蛙,而沼蛙和黑斑蛙,均属于国家“三有”保护动物!这次,两人才知道他们摊上大事了!

近日,顺德检察院将对两人提起公诉,两人也如实交代犯罪事实,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只要法狩猎野生动物二十只以上,就属于情节严重!可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目前,该案件正在顺德法院审理中!

已有不少人因非法捕捉野生动物被判刑!大家切勿以身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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